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

時間:114年1月16日(星期四)晚上6時40分
地點:本會會館(台南市安平區永華十一街49巷8-1號)
出席:曾怡靜、陳琪苗、伍安泰、康文彬、李政儒、陳寶華、趙培皓、吳玉英、劉芝光、許哲嘉、陳佩琪、温菀婷、黃信豪、謝育錚、林泓帆、蔡宜均、王盛鐸、葉進祥
列席:李汶宜、楊汶斌、蘇榕芝
主席:曾理事長 怡靜  記錄:蘇榕芝
壹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20人,實到18人。
貳、主席宣布開會
參、通過本次會議議程
肆、確認上次會議紀錄
  【參見第353期台南律師通訊】
伍、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
 一、案由:本會114年度各委員會暨社團安排之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審議案。
   執行報告:已於113年12月20日將修正後通過之預算明細表MAIL給理監事、主委及隊長們。
陸、報告事項:
 一、主席報告:
  1.今日感謝理監事、秘書長及副秘書長們偕同拜訪臺南地院、臺南地檢、臺南高分院、臺南高分檢及行政執行署,與院檢首長交換意見,獲益良多。
  2.茲因公會會務人員離職,人力吃緊,目前我們正在研議將律師閱卷服務,配合人力減縮的狀況,逐步調整由律師及承辦書記官自行處理,現在先提出這個想法,請地院研議未來進行的方式。
  3.臺南地檢署的平民法服諮詢室,因有不少民眾反應過於侷促,今早與地檢討論後,請康主任與法扶基金會研議,是否將目前使用率偏低的臺南地檢律師休息室,與平民法服諮詢室互調,或為更妥適的安排。之後會繼續追蹤進度,再向理監事聯席會議報告。
  4.民眾到平民法服中心請求諮詢填寫之表單,因應現在性別多元意識、個資保護法規等,需要調整表單的內容。另因過去平民法服中心曾經接受法務部的補助,因此需要統計資料呈報給地檢。目前已經多年未接受法務部補助,該些統計資料是否有必要,亦請地檢了解後告知本會,以俾本會調整表單的內容和統計的項目。
 二、監事會報告(謝育錚常務監事報告):
   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。
 三、各委員會報告:
(一)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(陳佩琪理事報告)
   消基會於113年9月下旬就先為今年度辦理「臺南市立大灣高中等學校校園消費法治教育紮根計畫」計畫案,懇請本會同意合辦,並贊助經費。
   因計劃是於114年1月開始,所以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於上屆理監事會決議114年度預算已編列4萬元。由於要撥款給該基金會,所以會以正式函文回覆基金會,同意合辦並請款後轉帳4萬元給該基金會。
(二)秘書處(楊汶斌秘書長報告)
  1.113年12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9人,一般會員:陳昆明(113年11月20日逝世)、茆臺雲、張佩珍、彭詩綺、李合法(以上月費均繳清)。特別會員:莊安田、林國一、黃燦堂(以上月費均繳清)、龍海明(欠12個月)。
  2.截至113年12月底會員總數722人(一般會員489人、特別會員233人)。
  3.截至113年12月底跨區執業人數127人(12月跨區5人、停跨12人)。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。
  4.1月8日召開114年第1次秘書處會議。
  5.114年1月20日會務人員離職1人,將按法規結算請假、特休未休日數計算應發給之工資、特休未休工資及資遣費,並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及服務證書。
柒、討論事項:
 一、案由:113年12月-114年1月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陳冠宇、吳佳穎、許佑等3位律師,請追認。
   決議:均同意追認入會。
 二、案由:本會113年12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,請討論。
   決議:照案通過。
 三、案由:贊助「2025臺南國際建築三年展」案,請討論。
   決議:不同意贊助。
 四、案由: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第八屆「臺南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」推薦委員案,請討論。
   決議:推薦蔡宜均律師、陳寶華律師。
 五、案由:本會擬訂114年舉辦國外旅遊案,請討論。
   決議:國外旅遊日期及地點授權由文康福利委員會決定。
 六、案由:本會114年度委員會名單案,請討論。
   決議:照案通過。
 七、案由:本會會務人員113年度年終考核案,請討論。
   決議:照案通過。黃涵昕、楊媛淇、鄭季峰、蔣采純一個月年終獎金;劉亞淳半個月年終獎金。
 八、案由:本會會務人員114年度春節津貼案,請討論。
   決議:核發相當於半個月薪資之春節津貼。
捌、臨時動議
 一、案由:台南市醫師公會邀請台南市27大醫事團體暨六師公會參訪總統府,本會是否參與案,請討論。
   決議:婉謝邀請,不以公會名義派員參訪。
玖、散會(20: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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